乱过马路 | 不专心驾驶 | 票控 | 警方预告由6月5日起至6月19日,将开展一连两星期全港大型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行人违法过马路”以及“司机不专心驾驶”,不过有不少人以为只要不冲红灯便不算乱过马路,但原来法律上对行人乱过马路的定义非常严格,立即拉下文了解。
警方6.5起展開兩周全港大執法!嚴打亂過馬路+司機不專注駕駛
警方公布,本港今年首5個月共有51人因交通意外死亡,按年上升42%,其中一半是行人。分析顯示,意外主要成因包括行人違規過馬路,以及司機駕駛時不專注,而商業車輛是引致意外的主要車種。為重點打擊行人違規過馬路及司機不專注駕駛,警方將於6月5日起至6月19日,展開一連兩星期名為“亮景”(CLEARVIEW)及“同行者”(AUTOBINDER)全港大型執法行動。
行人注意!怎樣才算亂過馬路?
除了提醒大家勿衝紅燈,若在綠色人像燈閃動時才開始踏出馬路,亦算亂過馬路。如果過馬路走到一半時燈號開始閃爍,請盡快走到對面或停留於中央安全島上。法例上的對行人亂過馬路的定義非常嚴謹,如行人違規會當場被票控定額罰款,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1. 15米禁區: 在設有“綠色人像”過路處的兩旁15米範圍內過馬路。
2. 斑馬線禁區: 在斑馬線過路處兩旁的“之”字白色線標示控制範圍內過馬路。
3. 無視交通燈號: 不遵守交通燈號指示橫過馬路。
4. 攀越欄杆: 攀越或穿過馬路中央的分隔帶進入車路。
5. 硬闖管制區: 進入豎立了“行人不得進入”交通標誌的隧道區、管制區、快速公路或輕鐵範圍。
6. 疏忽過路: 過馬路時疏忽地危害自己或他人的安全
司機注意!“隱形戰車”出動捉不專注駕駛
除打擊行人違法過馬路外,警方在行動期間,將重點加強“隱形戰車”巡邏。如果司機在駕車時沒有適當謹慎及專注,或未有合理顧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6個月。其中不負責任及不專注的駕駛行為包括:
- 超速駕駛
- 不遵從交通燈號或標誌
- 跟車太貼
- 胡亂轉線
- 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等
緊記“避三害”與善用“行人四寶”
警方呼籲全港市民,尤其是職業司機,駕駛時必須時刻保持專注、忍讓及遵守交通規則。而行人過馬路時必須“避三害”,即衝紅燈、攝車罅及忽視汽車盲點,並應善用“行人四寶”,包括設有燈號的行人過路處、斑馬線、行人天橋及行人隧道。
資料來源: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Facebook、運輸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