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查身份证|带大瓶水惹拦截?盘点网友离奇经历 夜归/买糖水都中招

文: 翠文
2026.09.29

在街头遇到警察拦截及要求出示身份证是不少香港人的共同经历,但面对警员的细致盘问,市民该如何应对?近日有网友在Threads分享自己被查身份证的遭遇,指手持700ml水壶竟被警员查问“怎么带这么大瓶水?”,引发热烈讨论。本文为你整理网友各种离奇的街头拦截经历,并详细拆解相关法律知识!

网友称手持700ml水壶被拦截 警员问:怎么带这么大瓶水?

帖主表示,自己与身边路人分别被警察拦截身份证,期间遇上一条让他感到费解的提问。帖文以“一人一个给警察查身份证,被问的问题”为开头,随后列出警员与他的一问一答。根据帖文,警员向他问道:“怎么带这么大瓶水?”当时帖主手上拿着一支700ml的水壶,听到问题后,他的反应相当不解。针对“这么大瓶水”,亦有网友以自身饮水习惯回应。有人指“我每日都需要喝这么多水”、“是二氧化碳,治疗脱水症状的”,另一名网友则表示,若遇上同类提问,自己随身携带的2升大水壶情况会更难解释。

部分网友就警员的提问作出猜测及轻松回应,有人猜想警员可能担心水壶藏有可疑物品,亦有人认为这是警员拦截时的惯常查问方式。帖文发布后,不少网友跟随帖文开头的格式,分享自己被拦截时曾遇到的警员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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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拦截时可否选择不答问题?

根据《警队条例》(第232章)第54(1)条,警务人员有一般权力拦截任何行迹可疑的人,并可要求对方出示身份证件;另《入境条例》第17C条亦赋权执法人员查阅15岁或以上香港居民的身份证件。市民若未能出示身份证件而没有合理合理解释,即属违法,经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若当时未能佐证身份,警员有权将市民扣留合理时间以核实其身份,情况严重者甚至可被拘捕,被捕后一般须在48小时内带到裁判法院处理。

不过,根据普通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8条第11(2)(g)项所保障的缄默权,市民在出示身份证件之后,对于警员的其他提问(例如去向、随身物品用途等),原则上有权选择不作回答,任何人都不可以被强迫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供或被逼认罪,市民或可拒绝回答警务人员的提问并不构成罪行。然而在特定法规下,若警员依法进行拦截或搜查,拒绝配合某些特定指令(如拒绝提供合理合理解释、阻碍合法搜查等)可能会带来其他法律后果。

此外,如有任何驾驶者涉嫌触犯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法规,或牵涉入一宗交通意外,该驾驶者便须在警方要求下,向他们提供其姓名、地址及驾驶执照号码(《道路交通条例》(第374章)第63条)。

资料及图片来源:Threads网友讨论、TVB《学警出更》剧照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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