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网红为省$1000机票算尽!故意违法逾期滞港,遭入境处扣查反控诉“耽误购物”

文: 陳嘉蕙
1小时前

【香港入境处 / 内地网络 / 滞港 / 过期逗留 / 签注过期 / 中港热话 / 小黑屋】内地网络红人早前来港旅游期间,因计算机票与酒店退改成本后,选择故意逾期逗留,并预先准备缴纳罚款了事。离境时该名旅客被入境处人员带走调查,事后竟公开撰文指责执法人员服务态度欠佳、处理程序耗时,甚至耽误其在机场购物。相关言论随即在社交平台掀起轩然大波,引发公众对法治观念与执法部门职能的热烈讨论。

算盘打尽 故意逾期代价低?

翻查涉事内地YouTuber“文仔”的频道,相关影片于今年5月上传至YouTube与bilibili,题为《【香港旅行最终章】逾期逗留被香港机场海关扣留了怎么办?去香港前必看!千万注意香港签注时间,否则直接被关“小黑屋”》(相关影片现已下架)。文仔在片中透露,日前与同行好友来港开展为期9天的行程,唯其持有之港澳通行证每次签注上限仅为7天。在发现行程超期后,该名网红曾向酒店及航空公司查询退款安排,获悉改签及退订手续费总计约逾千港元。经权衡经济成本后,该名旅客认定“缴纳$200余港元罚款”较为划算,遂决定按原定计划逾期离境。

关进“小黑屋” 抱怨耽误购物

离境当日,该名旅客在经由自助过关系统离境时遭系统拦截,随后被工作人员带入询问室进行审查及补办手续。涉事网红事后公开表示对处理流程极度不满,除了质疑执法人员未在第一时间使用普通话沟通外,更抱怨原本简短的手续耗时约半小时,直接导致其在机场免税店的购物时间大幅缩减,并直言感到“被怠慢”。

网民围剿 怒斥缺乏法治意识

相关影片被转载至社交平台Threads后,迅速引来大量网民围观与讨伐。许多网友指出,入境处乃权威执法机关而非旅游服务行业,依法进行检查与审核是职责所在。亦有声音强调,逾期逗留本属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进行调查乃必要程序,绝非可以随意简化的商业服务,严厉批评涉事者将个人违法行为合理化且毫无悔意。

▼网民帖文+留言▼

法律底线 酌情处理非必然

根据香港现行《入境条例》(第115章)第41条规定,任何人违反对其有效的逗留条件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处罚款港币五万元及监禁两年。有专业人士及网民特别提醒,对于极短时间的逾期逗留,入境处在调查并信纳其原因后收取行政手续费放行,纯属基于个案情况的酌情处理,绝非常规权益,旅客不应心存侥幸或误导大众。

资料及图片来源:Threads@watin.planoHong Kong 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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