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房屋︱过渡性房屋津贴︱想申请过渡性房屋改善居住环境?政府近年放宽市区及新界项目的甲乙类租户比例,轮候传统公屋未满3年的家庭入住机会通通大增,更增设“丙类租户”全面安置受简朴房新制影响的街坊。与此同时,“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已落实延长,为合资格住户提供高达13,000元的搬迁及置家资助,最快入住后10天内便能收到现金。以下为大家整合介绍2026最新过渡性房屋申请资格、网上申请方法,以及过渡性房屋津贴金额及审批流程,做足功课轻松上车。
过渡性房屋申请+津贴懒人包
过渡性房屋申请懒人包︱过渡性房屋甲乙类比例大放宽!
“过渡性房屋计划”主要由民间非政府机构 (NGO) 营运,利用空置私人住宅、空置政府处所,或者在空置土地上以“组装合成”建筑法兴建,甚至将空置校舍或工厦改建而成,旨在为基层市民提供短期过渡居所,改善生活环境。
而由2024年10月28日起,房屋局批准个别过渡性房屋项目在有需要时,申请调整甲乙类租户的最高比例︰
| 过渡性房屋计划项目 | 甲乙类租户的最高比例 | |
| 位于市区的项目 | 由原来的80︰20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70︰30(或于有需要时进一步调整至60︰40) | |
| 位于扩展市区的项目 | 由原来的80︰20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70︰30(或于有需要时进一步调整至50︰50) | |
| 位于扩展市区的项目 | 由之前最多50︰50甲乙类租户比例,调整至最多20︰80 | |
过渡性房屋申请︰甲类/乙类/丙类租户
过渡性房屋申请人分为“甲类租户”或“乙类租户”,以及“丙类租户”申请人︰
| 过渡性房屋计划申请人 | 过渡性房屋计划申请详情 | |
| 适用于“甲类租户”或“乙类租户” | 即轮候传统公屋不少于3年的人士/家庭;家中有新生婴儿并已轮候传统公屋不少于2年的人士/家庭;或其他类别的人士/家庭 | |
| 适用于“丙类租户” | 即受“简朴房”规管制度相关的改造工程或执法行动影响,并且有迫切短暂安置需要的分间单位住户 | |
过渡性房屋申请懒人包︱过渡性房屋申请资格
有意申请的人士需符合以下申请资格︰
-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现居于香港并拥有香港入境权,其在香港的居留不受附带逗留条件所限制(与逗留期限有关的条件除外),未获香港入境权人士不能包括在申请内
- 已入住过渡性房屋项目的人士/家庭不能再申请其他项目,除非获转介机构(不属于相关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营运机构)社工证明有特殊需要转往其他过渡性房屋项目
| 过渡性房屋计划申请人 | 过渡性房屋计划申请资格 | |
| “甲类租户” | 即轮候传统公屋不少于3年的人士 | |
| “乙类租户” | 即其他类别的人士,例如居于不适切住屋、有迫切需要接受社区援助的人士/家庭(包括家庭环境遭遇突变的人士) | |
| “丙类租户” | 即现居于分间单位、在提交过渡性房屋入住申请前已于相关分间单位连续居住满6个月或以上,并受“简朴房”规管制度影响的人士/家庭 | |
过渡性房屋申请资格︰“乙类租户”考虑因素
就招募和甄选“乙类租户”,项目营运机构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 除非获得社工转介因家庭问题等导致有迫切住屋需要,申请内所有已婚人士一般须与配偶一同申请
- 一般而言,申请人家庭的每月总入息及总资产净值不得超过房委会就申请公共租住房屋而订定的有关限额,有关限额由房委会每年按既定机制检讨
- 项目营运机构须就家庭是否有长者、未满18岁的儿童、残疾人士,及/或有其他特殊需要的成员作出全面考虑,以自行订定申请优次的细节准则
- 申请人必须有迫切住屋需要(由各项目营运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核),例如符合下列其中一项或多项因素︰
- 居住环境恶劣;
- 住屋迫切性(例如遭受家暴、自然灾害、失业、突然被迫迁);
- 有身体及/或精神健康问题(例如长期病患、曾中风);
- 获社工评核为有迫切需要接受社区援助及推荐入住过渡性房屋
项目营运机构可考虑进行家访以了解申请人现时居住环境的恶劣情况(如是否有窗、是否有独立厕所和单位面积大小等);可按申请人会否因健康状况而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包括工作能力)(如需要在居所洗肾;患有过度活跃症;四肢瘫痪;或非短暂性室内倚靠轮椅活动等),考虑其申请优次。
过渡性房屋申请资格︰“丙类租户”考虑因素
就招募和甄选“丙类租户”,项目营运机构必须考虑以下因素︰
- 除非获得社工转介因家庭问题等导致有迫切住屋需要,申请内所有已婚人士一般须与配偶一同申请;
- 申请人家庭可获豁免符合申请传统公屋的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但不得超出传统公屋住户“富户政策”最高的入息及资产净值限额(即入息为公屋入息限额5倍,而资产净值限额为公屋入息限额100倍),有关限额由房委会每年按既定机制检讨;
- 申请人必须有迫切住屋需要(由各项目营运机构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核),并属现居于分间单位并受“简朴房”规管制度影响的人士/家庭,并在登记前已入住分间单位满6个月或以上。各项目营运机构可考虑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因素,以审核申请人的迫切住屋需要,并作出优次排序︰
- 居住环境恶劣;
- 住屋迫切性(例如未能在私人市场觅得适切居所的原因);
- 家庭是否有长者、未满18岁的儿童、残疾人士,及/或有其他特殊需要的成员;
- 申请人有身体及/或精神健康问题(例如长期病患、曾中风)
项目营运机构可按申请人会否因健康状况而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包括工作能力)(如需要在居所洗肾;患有过度活跃症;四肢瘫痪;或非短暂性室内倚靠轮椅活动等),考虑其申请优次。
“丙类租户”入住期最短为1个月,最长一般不超过2年(24个月)︰
| “丙类租户”居住期限 | 入住期/租金 | |
| 首12个月(原价) | 首年租金维持不变,即支付该项目的原有租金 | |
| 第13至18个月(加租50%) | 满1年后可申请第一次延长居住期(共6个月),经营运机构评估、确认仍有迫切住屋需要后可获续约,但需支付 1.5倍租金 | |
| 第19至24个月(双倍租金) | 其后可再申请第二次延长居住期(共6个月),经评估批准后,租金将调升至2倍 | |
“丙类租户”申请人必须获审核为合资格分间单位(即《简朴房条例》(第658章)第一部第4(1)条所述的涵义)的租户,并已取得相关分间单位区域服务队参考编号,方可递交本申请表格。如有需要,可透过“分间单位区域服务队”的资讯联络相关分间单位区域服务队。
👉过渡性房屋入住申请表格(甲/乙类)
👉过渡性房屋入住申请表格(丙类)
过渡性房屋申请懒人包︱过渡性房屋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申请表格︰
- 经过渡性房屋中央统一平台“住得易”填写或上载递交;
- 邮寄至“邮政总局邮政信箱183号房屋局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信封面标明“过渡性房屋入住申请”;
- 传真至3565 4382;
- 电邮至thapp@hb.gov.hk;
- 将申请表格交回设于香港房屋委员会客户服务中心的收集箱(项目营运机构不会直接接收申请表格)
递交本申请表格时无须夹附任何证明文件,房屋局在收到申请表格后,会转交相关项目营运机构处理,届时申请人须按“证明文件清单”向项目营运机构提供证明文件和声明书。申请人在成功递交本申请表格后会透过手机短信收到申请编号。如有疑问,可致电3611 8156。
👉查询申请状况(只适用于由过渡性房屋“住得易”平台处理的申请)
提提大家,每位申请人只可提交一份申请表格,透过任何渠道递交的重复申请将不获接受及处理。若已提交的申请不可以更改已填写的项目,包括次序、项目代码及数量等;如要取消申请必须向房屋局书面提出。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一切依官方公布资料为准。
过渡性房屋津贴申请资格︱过渡性房屋津贴最多13,000元助搬屋买家具!
房屋局推出的“过渡性房屋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在扶贫委员会的支持下,计划将延长多2年,即由2025年8月22日至2027年8月21日。有意申请的人士需符合以下申请要求︰
- 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必须为“资助计划”下过渡性房屋项目的住户;
- 申请人必须为过渡性房屋的“甲类租户”或“乙类租户”;
- 申请人及其所有同住家庭成员和人数与其于“资助计划”下过渡性房屋住户申请人的申请填报的姓名和人数必须相同;
- 申请人及同住家庭成员必须未曾在本“试验计划”或“‘简约公屋’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领取特别津贴
过渡性房屋津贴申请方法
符合资格的申请者可于“过渡性房屋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推行期间,从房屋局网页下载或透过入住的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营运机构索取申请表格,填妥的申请表格可以寄回或直接交回营运机构以供核实及审批。
👉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申请表格
提提大家,“试验计划”设申请宽限期,接受合资格住户在入住过渡性房屋单位后3个月内提出的申请,以方便部分申请人可能因各种原因未能在搬迁期间或搬迁后即时提出申请,但逾期恕不受理。
过渡性房屋津贴于入伙后10天内发放
营运机构在收到申请人填妥的申请表格后,会随即核实所递交的资料,并会尽快处理申请,营运机构会于收到申请后10个工作天内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
- 申请结果合资格︰营运机构会于通知申请人申请结果后10个工作天内发放特别津贴;如申请人获通知时仍未迁入相关的过渡性房屋,则会于申请人正式入伙后10个工作天内发放特别津贴
- 申请结果不合资格︰营运机构会通知申请人并列明有关原因
过渡性房屋住户特别津贴金额
“过渡性房屋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以每一个申请人为一个发放单位,包括申请人及申请表格内所有同住成员,而每个申请人及其住户内所有成员只可于计划期间获发一次定额特别津贴。
合资格住户可获发放的特别津贴金额如下(适用于2025年8月20日或之后提交的新申请)︰
| 住户人数 | 特别津贴金额(元) | |
| 市区及扩展市区 | 新界及离岛 | |
| 1人 | 1,950 | 3,950 |
| 2人 | 3,000 | 6,050 |
| 3人 | 3,900 | 7,850 |
| 4人 | 4,700 | 9.400 |
| 5人 | 5,400 | 10,850 |
| 6人及以上 | 6,500 | 13,000 |
过渡性房屋津贴申请人责任
提提大家,领取特别津贴人士需入住有关过渡性房屋项目最少达1年,居住不足1年而没有合理解释,或入住后被发现不符合资格领取特别津贴,须于30天内将已获发放的特别津贴全数或部份经营运机构退还予房屋局。
房屋局亦会抽查个案进行审核,届时申请人必须提交详尽资料以供核实。如经核实后发现有任何不合资格领取的特别津贴,申请人必须于30天内经营运机构退还予房屋局。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一切依官方公布资料为准。
资料来源︰房屋局、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详情、过渡性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