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药物资助︱医疗基金申请︱申请医疗资助︱面对昂贵的自费药物或医疗项目,不少病患及家属都备受财务压力。其实政府设有“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两大医疗安全网,为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病人提供关键的急救援助。以下就为大家整理这2大政府药物资助计划的申请资格、涵盖项目、经济审查标准及费用分担计算方法,让有需要的病友及家属能迅速掌握资助详情,及早获得相应的医疗支援!
2大政府药物资助
政府药物资助︱1. 撒玛利亚基金
撒玛利亚基金于1950年经立法局(即现时的立法会)决议设立,为符合特定临床准则及通过经济审查的有需要病人提供经济援助,以应付一些治疗过程中需要,但不属公立医院和诊所标准收费提供的“自资购买医疗项目”或新科技的费用。
撒玛利亚基金申请资格
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管局病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 临床规定︰
- 非药物项目——由医管局医生或专职医疗人员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评定为必需之项目
- 药物项目——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有关病人的治疗计划必须经由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
- 身份规定︰
- 病人必须符合宪报刊登的《医院管理局条例》订定的“符合资格人士”身份;或
- 病人必须为《入境条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只适用于特定极度昂贵药物)
- 经济状况规定︰
- 病人必须通过医务社会工作者(医务社工)之经济审查,而有关之经济审查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
有需要的病人如果要申请医疗援助,均需经由主诊医生或医护人员转介至医院的医务社工进行经济审查后,经基金辨事处职员批核,才能获得全数或部分医疗资助(资助金额视乎合资格的申请者的经济情况而定)。
撒玛利亚基金申请方法
病人可于办公时间内,前往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会工作单位查询及办理申请。递交手续时,必须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提提大家,由于审理资助申请需时,建议病人在接获主诊医生或医护人员转介后,尽快联络医务社工。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于疗程开始日期前至少2个星期,递交填妥的表格及齐备所有证明文件。如果未能在转介日期起计30日内 递交完整申请表格及所需文件,该次申请将会被自动取消。
假如病人过去曾递交文件通过经济审查,并已获批核撒玛利亚基金或关爱基金药物资助(首次申请),当再次申请撒玛利亚基金药物资助时,若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无需再次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并继续支付原先获批的分担额︰
- 条件一︰不论分担额多少,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2个月内 再次提出申请
- 条件二︰首次申请时的每年分担额不多于HK$2,000,并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18个月内 再次提出申请
注:在获资助治疗期间,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状况有所变动,或触发复核机制,上述简化申请安排可能会即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
撒玛利亚基金涵盖医疗项目
基金涵盖不同专科的自费药物,包括血液科、风湿病科、脑神经科、肿瘤科、内分泌科、皮肤病科及少数治疗罕有疾病的药物。此外,基金亦涵盖部分医疗项目,例如正电子发射断层造影服务。
基金涵盖的医疗项目
| 一次性非药物项目 | 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 |
| 基金的经济审查以病人家庭入息及资产,并分别参照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及所需项目预计费用/按金(如适用)来评估 | 基金的经济审查以病人家庭每年可动用的财务资源来评估 |
| .介入手术中使用的医疗器械 .义肢 .专职医疗服务使用的仪器 .家用设备及仪器 .伽马刀治疗 .在外国抽取骨髓的费用 | .质子治疗 .肿瘤电场治疗 |
| 撒玛利亚基金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资助申请须知 | 撒玛利亚基金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资助申请须知 |
注︰基金的援助限于能够应付病人最基本的医疗需要的型号。
撒玛利亚基金涵盖的自费药物(于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撒玛利亚基金经济审查
大家可透过经济审查计算程式,协助计算自己是否符合药物资助申请。
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费用资助申请
所有申请均须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的资格评估,审查范围包括病人及所有同住且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之入息和资产。
如果有同住家庭成员由病人家庭供养(如受供养长者、因无收入或低收入而未能独自生活的成人、因身心状况未能自理人士),可将其资料一并提交。按住户人数计算入息限额时,该些成员亦会计算在内。
另外,如果个案有特殊家庭因素或情况,医务社工可按专业判断酌情调整该个案的家庭人数。
“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费用资助申请”入息限额(于2026年9月2日更新)
| 家庭人数 | 入息限额 (港元) |
| 1 | $16,500 |
| 2 | $24,000 |
| 3 | $40,400 |
| 4 | $54,400 |
| 5人或以上 | $52,300 |
评估会审查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于最少过去6个月内实际收取的各项入息︰
| 须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豁免计算(不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 .薪金、退休金 .非同住子女、亲属或朋友提供的财政资助 .资产或土地物业带来的实际收入 .所有实际收取的固定收入、赔偿金 .保险计划及年金每月发放的款项(不论能否提取) .银行储蓄、股票投资、保险与年金计划价值、贵重财物、土地物业、一笔过赔偿金及其他可兑现资产 | .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生果金)、普通/高额伤残津贴、在职家庭津贴、鼓励就业交通资助等 .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发放的津贴 .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于递交申请时共同自住的第一间自置或租置物业 .持有的生财工具 |
当符合入息限额后,若其家庭资产相等或少于所需一次性项目预计费用/按金(如适用)的两倍,病人一般可获得基金全数资助。
当病人的每月家庭总收入高出入息限额,或病人家庭的资产高于所需项目预计费用/按金的三倍,一般不会获得基金资助。但如果病人有特殊的社会及经济因素/情况,基金亦会酌情予以考虑。
| 家庭资产相对所需一次性项目费用的倍数 | 病人分担所需一次性项目费用的比率 |
| 高于2倍但不超过2.25倍 | 55% |
| 介乎2.25倍至2.5倍以下 | 65% |
| 介乎2.5倍至2.75倍以下 | 75% |
| 介乎2.75倍至3倍以下 | 85% |
| 等于3倍 | 90% |
药物/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费用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均须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的资格评估,审查范围包括病人及所有同住且纳入经济评估的家庭成员之收入、支出及资产。
如果同住家庭成员由病人家庭供养(如受供养长者、因无收入/低收入而未能独自生活的成人、因身心状况未能自理人士),可一并提交其资料,并按住户人数计算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
如果个案涉及特殊家庭因素,医务社工可按专业判断酌情调整家庭人数。
“药物/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费用资助申请”个人豁免额(于2026年3月3日更新)
| 家庭成员人数(包括病人在内) | 个人豁免总额(港元) |
| 1 | $7,740 |
| 2 | $12,680 |
| 3 | $18,620 |
| 4 | $23,860 |
| 5 | $32,680 |
| 6 | $35,980 |
| 7人或以上 | $39,350 |
同样,审查会计算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于最少过去6个月内实际收取的各类收入︰
| 须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豁免计算(不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 .薪金、退休金 .非同住子女、亲属或朋友提供的财政资助 .资产或土地物业带来的实际收入 .所有实际收取的固定收入、赔偿金 .保险计划及年金每月发放的款项(不论能否提取) | .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生果金)、普通/高额伤残津贴、在职家庭津贴、鼓励就业交通资助等 .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发放的津贴 |
而计算“可动用收入”时,可从家庭总收入中扣除多项实际开支,包括对上6个月的租金或按揭供款、差饷、地租及管理费(总和上限为每月家庭总收入的50%)、25岁或以下正就读本地全日制大专或以下课程之受供养子女学费(不包括活动费、住宿费等其他开支)、子女托管支出、公积金供款(MPF等)、赡养费开支、病人和同住核心家庭成员可享有的指定个人豁免额,以及最近12个月内缴付的薪俸税,以及在公立医院/诊所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定情况除外)。
“药物/非一次性非药物项目费用资助申请”可动用资产总值豁免额(于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员人数(包括病人在内) | 从可动用资产扣减的豁免额(港元)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撒玛利亚基金病人需分担的药费/项目费用
根据基金规定,病人一般需要先缴付其应付的分担额,才能正式开始获得基金批核的药物或项目资助。
如果病人在缴付药费分担额时面对特殊经济困难,可以主动向医务社工提出分期缴付分担额的申请,基金会根据个别情况进行审批与考虑。
| 每年可动用之财务资源(港元) | 分担比率(%) | 病人最高分担额(港元) | 扣除分担药费后每年可动用之财务资源(港元) |
| $0 - 56,202.50 | / | $0 | $0 - 56,202.50 |
| $56,202.51 - 112,405.00 | / | $1,000 | $55,202.51 - 111,405.00 |
| $112,405.01 - 168,607.50 | / | $2,000 | $110,405.01 - 166,607.50 |
| $168,607.51 - 224,810.00 | 5 | $8,430 - 11,241 | $160,177.51 - 213,569.00 |
| $224,810.01 - 281,012.50 | 10 | $22,481 - 28,101 | $202,329.01 - 252,911.50 |
| $281,012.51 - 337,215.00 | 15 | $42,152 - 50,582 | $238,860.51 - 286,633.00 |
| ≥ $337,215.01 | 20 | 如此类推 | 如此类推 |
但大家留意,分期缴付安排不适用于申请特定极度昂贵药物资助的个案,以及选择无需向医务社工提交经济审查文件、并同意直接缴付病人最高分担额(即港币100万元)的申请人。
政府药物资助︱2.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于2011年年初成立,由医管局负责行政运作。首阶段计画由2011年8月1日起推行,资助病人使用尚未纳入撒玛利亚基金安全网,但迅速累积医学实证及相对效益略高的特定自费癌症药物,以医治特定的癌症类别。
为了让关爱基金履行宗旨,发挥基金补漏拾遗的功能及先导作用,医管局于2017年8月推行两项新增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及“资助合资格的公立医院病人购买指定的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以资助有需要而合资格的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以及购买指定的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申请资格
获基金资助的病人须为医管局病人并符合下列条件︰
- 临床规定︰
- 医疗项目——由医管局医生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评定为必需之项目
- 药物项目——根据医管局现行的临床指引,有关病人的治疗计划必须经由一名指定的医管局医生签发
- 身份规定︰
- 病人必须符合宪报刊登的《医院管理局条例》订定的“符合资格人士”身份(适用于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首阶段计划及“资助合资格的公立医院病人购买指定的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或
- 病人必须为《入境条例》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只适用于“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
- 经济状况规定︰
- 病人必须通过医务社工之经济审查,而有关之经济审查是以“家庭”为单位计算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申请方法
病人可于办公时间内,亲临医院或诊所的医务社会工作单位查询及办理申请,递交时需准备好相关证明文件的正本及副本。
提提大家,由于审批程序需要时间,病人在获得主诊医生或医护人员转介后,应尽快联络医务社工。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须于疗程开始日期前至少2个星期,递交已填妥的申请表及齐备所有所需文件。如果未能于转介日期起计30日内递交填妥的表格及齐备文件,该项申请将会被自动取消。
如果病人过去曾递交文件通过经济审查,并已获批核撒玛利亚基金或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药物资助(首次申请),当再次申请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药物资助时,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可无需递交文件接受经济审查,并继续支付原先获批的分担额︰
- 条件一︰不论分担额多少,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2个月内再次提出申请
- 条件二︰首次申请时的每年分担额不多于HK$2,000,并于首次申请获批后的18个月内再次提出申请
注︰所有申请在获批后,如病人家庭的财政或家庭状况有所改变,或因复核机制需要重新评估,此简化申请安排可能会即时终止而不作另行通知。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涵盖药物/医疗项目
首阶段计划涵盖的自费癌症药物(于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撒玛利亚基金及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首阶段计划)涵盖的自费药物(于2026年7月25日起生效)
“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 (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计划涵盖的自费药物(于2026年4月25日起生效)
“资助合资格的公立医院病人购买指定的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计划涵盖的医疗装置(于2026年1月31日起生效)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经济审查
大家如有需要,亦可透过经济审查计算程式,协助计算是否通过经济审查。
| 病人每月家庭总收入 | 病人家庭资产 | 病人分担比率 |
| 相等或少于与病人家庭人数对应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25倍 | 以及 等或少于有关项目费用的2倍和与病人家庭人数对应的“全数资助的资产总值限额” | 0% |
| 以及 相等或少于有关项目费用的2倍但高于与病人家庭人数对应的“全数资助的资产总值限额”;或 高于有关项目费用的2倍但不超过3倍 | 病人家庭资产的25% | |
| 高于与病人家庭人数对应的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25倍 | 或 高于有关项目费用的3倍 | 病人需全数负担所需项目的费用 |
药物费用资助申请
经济审查以家庭为单位,审查涵盖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于最少过去6个月内实际收取的各类收入︰
| 须计入总收入项目 | 豁免计算(不计入总收入)项目 |
| .薪金 .退休金 .非同住亲友提供的财政资助 .资产/物业收益 .固定收入 .赔偿金 .保险及年金每月发放款项等 | .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生果金)、普通/高额伤残津贴、在职家庭津贴、鼓励就业交通资助等 .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发放的津贴 |
“药物费用资助申请”个人豁免额(于2026年3月3日更新)
| 家庭成员人数(包括病人在内) | 个人豁免总额(港元) |
|---|---|
| 1 | $7,740 |
| 2 | $12,680 |
| 3 | $18,620 |
| 4 | $23,860 |
| 5 | $32,680 |
| 6 | $35,980 |
| 7人或以上 | $39,350 |
而计算“可动用收入”(即总收入减去认可扣减项目)时,可按实际开支可作扣减,当中包括对上6个月的租金或按揭供款、差饷、地租及管理费(上限为每月家庭总收入的50%)、25岁或以下正就读本地全日制大专或以下课程之受供养子女学费(不含活动及住宿费)、子女托管支出、公积金供款(MPF等)、赡养费开支、指定个人豁免额、最近12个月内缴付的薪俸税,以及在公立医院/诊所就医的医疗费用(特定情况除外;持续申请人可扣减已支付的自费药费)。
“药物费用资助申请”可动用资产总值豁免额(于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员人数(包括病人在内) | 从可动用资产扣减的豁免额(港元) |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费用资助申请
资助申请均须接受以家庭为单位的资格评估,同样评估会审查病人及同住核心家庭成员于最少过去6个月内的总收入︰
| 须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豁免计算(不计入入息/家庭资产)项目 |
| .薪金、退休金 .不同住亲友提供的财政资助 .资产或产业带来的收益、所有固定收入 .赔偿金及年金计划发放的年金 .银行储蓄、股票投资、保险/年金计划价值、贵重财物、土地物业、一笔过赔偿金及其他可兑现资产 | .长者生活津贴、高龄津贴(生果金)、普通/高额伤残津贴、在职家庭津贴、鼓励就业交通资助等 .关爱基金援助项目发放的津贴 .病人及其同住核心家庭成员共同自住的第一间物业(自置或租住) .病人家庭所持有的生财工具 |
“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费用资助申请”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于2026年9月2日更新)
| 家庭人数 | 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港元) | 家庭住户每月入息中位数的1.25倍(港元) |
| 1 | $11,300 | $14,125 |
| 2 | $22,900 | $28,625 |
| 3 | $38,000 | $47,500 |
| 4 | $53,100 | $66,375 |
| 5人或以上 | $67,700 | $84,625 |
当符合入息限额后,如果病人的每月家庭总收入高于与其家庭人数对应的中位数的1.25倍,或病人家庭资产高于有关项目预计费用/按金(如适用)的3倍,一般不会获得基金资助。
“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费用资助申请”全数资助的资产总值限额(于2026年4月1日更新)
| 家庭成员人数(包括病人在内) | 全数资助的资产总值限额(港元) |
| 1 | $295,000 |
| 2 | $400,000 |
| 3 | $521,000 |
| 4 | $608,000 |
| 5 | $675,000 |
| 6 | $731,000 |
| 7 | $781,000 |
| 8 | $816,000 |
| 9 | $904,000 |
| 10人或以上 | $974,000 |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病人需分担的药费
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并非一律全额资助,病人实际需要自行分担的药费金额。一般情况下,病人必须先尽量缴付其计算出的最高分担额,才可开始获取基金批核的药物资助。
如果病人家庭一时之间面临特殊经济困难,无法一笔过缴付分担额,可主动向医务社工提出申请分期缴付,关爱基金会按个别特殊情况作出审查及考虑。
| 每年可动用之财务资源(港元) | 分担比率(%) | 病人最高分担额(港元) | 扣除分担药费后每年可动用之财务资源(港元) |
| $0 - 20,000 | / | $0 | $0 - 20,000 |
| $20,001 - 40,000 | / | $1,000 | $19,001 - 39,000 |
| $40,001 - 60,000 | / | $2,000 | $38,001 - 58,000 |
| $60,001 - 100,000 | 5 | $3,000 - 5,000 | $57,001 - 95,000 |
| $100,001 - 140,000 | 10 | $10,000 - 14,000 | $90,001 - 126,000 |
| $140,001 - 180,000 | 15 | $21,000 - 27,000 | $119,001 - 153,000 |
| ≥$180,001 | 20 | 如此类推(适用于首阶段计划)或 如此类推或100万元(取较低者) 注︰适用于“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 (包括用以治疗不常见疾病的药物)” | |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在“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价钱极度昂贵的药物”项目下,如果病人/申请人选择直接缴付最高分担额(即港币100万元),从而豁免向医务社工提交财务文件进行经济审查,此类个案一律不可申请分期付款,必须按规定全数缴交。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一切依官方公布资料为准。
资料来源︰药物教育资源中心、医院管理局、社会福利署、关爱基金医疗援助计划、医疗费用援助/相关基金、撒玛利亚基金、撒玛利亚基金(H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