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朴房条例草案于2025年9月获立法会通过,并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本篇将为大家整合介绍简朴房的最低标准,以及登记和认证申请须知。如果尽早提交宽限期登记和简朴房认证申请,更可享有早鸟减免优惠!
简朴房定义
简朴房条例草案
立法会于2025年9月26日通过《简朴房条例草案》,为住用建筑物(或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分)分间单位的出租,引入规管制度。在“简朴房”规管制度下,住宅楼宇分间单位须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并取得“简朴房”认证,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以确保分间单位能提供安全、卫生和合理的居住环境。《条例》将于2025年10月3日刊宪,并在2026年3月1日生效,而当中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罪行的条文则将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简朴房条例草案生效日期
| 第一阶段(生效日期︰2026年3月1日) | 第二阶段(生效日期:2027年3月1日) |
| .《简朴房条例草案》生效(第8条除外*) .推出为期12个月的登记制度+36个月的宽限期 .推出“简朴房”认证制度(认证有效期为5年) | .《简朴房条例草案》第8条正式生效(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罪行)* |
注︰《简朴房条例草案》第8条内容是“由该日起,任何人出租没有有效宽限期登记及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属违法行为,会涉及刑事责任”
简朴房标准(居住环境最低标准)
简朴房标准︰最低内部楼面面积
- 内部楼面须最少8平方米
- 内部楼面面积指单位围墙内所包含的面积,量度至外墙或分隔墙的内表面,单位内的间墙和支柱均包括在内
简朴房标准︰最低高度
- 楼面至天花板净高须最少2.3米
- 楼面至横梁底须最少2米
简朴房标准︰消防安全
- 须与《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的标准相同。例如,除单梯楼宇外,须通往至少两条或更多出口楼梯
- 若保留原有入口防火门,走廊宽度须不少于0.75米;若拆除或防火门不达标,走廊宽度须不少于1.05米
- 每个分间单位须设独立火警探测器,而相关住宅单位内的公共用地方部分亦须设有独立火警探测器和灭火筒
简朴房标准︰独立厕所
- 须有经围封和经防水处理的厕所,供租客专用
- 地台和墙身须铺设防水层
简朴房标准︰厕所外的供水点及洗涤盆
- 须在厕所外附设一个供水点和洗涤盆,并在附近位置铺设防水层
简朴房标准︰照明和通风
- 居住空间须设至少一扇窗户玻璃面积不少于0.1平方米的可开启窗户(须面对室外)及须设有人工照明系统及每小时换气不少于5次的速度的机械通风设施
- 如果厕所为“黑厕”,该厕所须设有人工照明系统及每小时换气不少于5次的速度的机械通风设施
简朴房标准︰独立水电表
- 须安装水务署提供的独立水表
- 须安装电力公司提供的独立电表
简朴房标准︰荷载
- 须符合现行法规的楼宇承载标准
- 须按照“小型工程监管制度”的简化规定,委聘订明建筑专业人士/订明注册承建商进行设计及监督工程
简朴房规管制度不适用处所
当中包括《简朴房条例》附表4第2部所指明的处所,即床位寓所、酒店或宾馆、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幼儿中心、药物依赖者治疗康复中心,以及其他类似的处所等;位于综合用途建筑物的非住用部分、商业大厦、工业大厦、非法建筑物(包括寮屋及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23章)建成并位于天台、平台、后巷、天井或庭院等的僭建物);及新界豁免管制屋宇内的任何单位。
不纳入简朴房规管制度例子
- 没有改动住宅单位原有图则的布局,出租住宅单位内不同房间
- 曾改动住宅单位,与原有图则不同,但只涉及出租予1个租户
- 曾改动住宅单位,与原有图则不同,但在不涉及金钱利益的情况下供其他人士居住
- 受其他条例规管的处所(例如违法工厦分间单位、非法 建筑物、床位寓所等)
简朴房宽限期登记
“简朴房”规管制度提供合共48个月(3年)的过渡安排,让现存分间单位的拥有人/营运人有时间了解新规管制度,并逐步过渡至符合“简朴房”的要求。
| 12个月/1年登记期(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 36个月/2年宽限期(2027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 |
| 现存分间单位的拥有人(或获拥有人书面同意的人士)可透过填妥申请表格及提交相关文件/资料,为其分间单位所处的楼宇单位申请宽限期登记 | 已取得有效宽限期登记的楼宇单位(“登记楼宇单位”)内的分间单位,可进行所需的改造工程和申请“简朴房”认证 |
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禁止签新约
宽限期届满前6个月(即2029年9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为倒数期,登记楼宇内没有取得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均一律禁止签订新的租赁合约。违者将触犯法律,可能须负上刑事责任。
登记楼宇租约处理方式
如果处于登记楼宇单位内的分间单位在2029年9月1日(即倒数期开始时),仍未取得“简朴房”认证,则被视乎首租期的开始日,该项租赁或会被自动终止︰
| 首租期 | 租赁处理 | 租赁安排 |
| 2025年10月3日或以前开始的分间单位住宅 | 租赁不会被自动终止 | 相关分间单位的租客可按《业主及租客(综合)条例》(第7章)第IVA部享有完整为期4年(首租期2年+次租期2年)的租住权保障 |
| 2025年10月3日后开始的分间单位住宅 | 租赁会被自动终止(即使该项租赁的租住权保障仍未完结) | 相关分间单位的租客可向营运人追讨租金赔偿 |
简朴房申请资格
简朴房登记需符合以下登记资格︰
- 楼宇单位位于私人住用建筑物或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分
- 楼宇单位在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期间有至少1份有效的分间单位住宅租赁(须提供已获差饷物业估价署批署的租赁通知书(表格AR2)及/或租赁协议副本作证明)
简朴房登记所需文件
简朴房登记为免费登记(不用申请费用),但合资格人士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 填妥的申请表格
- 已获差饷物业估价署批署的租赁通知书(表格AR2)及/或租赁协议的副本
- 土地注册处取得的最新土地登记册/业权注册纪录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拥有人的书面同意(如适用)
简朴房认证
“简朴房”认证于2026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的分间单位,可申请认证为“简朴房”。“简朴房”认证有效期为5年,其后可申请续期。
业主愈早登记 认证费用愈低
每个简朴房分间单位认证费用为3000港元,而续期费用为每个分间单位2400港元。如果申请人在简朴房规管制度推行的首3年(即2026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内,尽早提交宽限期登记和简朴房认证申请,可享有早鸟减免优惠︰
| 提交认证申请日期 | 简朴房认证申请费用 | ||
| 2026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提交申请 | 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提交申请 | 其他分间单位 | |
|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 | 0港元(全额宽免) | 0港元(全额宽免) | 0港元(全额宽免) |
| 2027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9日 | 0港元(全额宽免) | 0港元(全额宽免) | 1500港元(半额费用) |
| 2028年3月1日至2029年2月28日 | 0港元(全额宽免) | 1500港元(半额费用) | 1500港元(半额费用) |
| 2029年3月1日起 | 3000港元(全额费用) | 3000港元(全额费用) | 3000港元(全额费用) |
简朴房认证有效期前6个月可申请续期
因应简朴房认证最早于2026年3月1日开始接受申请,因此首批获认证的简朴房最快可在2030年第4季起申请续期,而申请须在简朴房认证有效期届满之前的3至6个月内提出。
房屋局亦会抽样审核简朴房认证/续期申请和已取得认证的“简朴房”。如果有关分间单位未能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将视乎个别个案的情况,可能会导致申请被拒绝、该分间单位被发出纠正通知书并须于指明限期内作出纠正,或认证被取消。
简朴房认证资格
简朴房认证需符合以下认证资格︰
- 分间单位位于私人住用建筑物或综合用途建筑物的住用部分
- 分间单位须经指明专业人士(须自行委聘)核证符合居住环境最低标准
- “简朴房”认证申请须由分间单位所处的楼宇单位的拥有人或获拥有人书面同意的人士提出,并填妥申请表格
- 已遵办由屋宇署或其他政府部门对分间单位或其所处的楼宇单位发出的指明法定命令/通知/指示(如有)
简朴房认证/续期所需资料文件
申请人亦需提供以下文资料文件,才可申请简朴房认证以及续期申请︰
- 填妥的申请表格
- 指明专业人的核证报告
- 土地注册处取得的最新土地登记册/业权注册纪录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 拥有人的书面同意(如适用)
简朴房专业人士
简朴房可进行认证的指明专业人士包括建筑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建筑师、测量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专业测量师(建筑测量)、工程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专业工程师(建造、土木、结构、消防及屋宇装备)。
简朴房违法最高罚30万及监禁3年
如果住宅单位内2个或以上的分间单位独立出租作住用用途,但没有有效登记及“简朴房”认证;或将已登记但没有有效“简朴房”认证的分间单位,在倒数期内出租作住用用途,最高罚款港币30万元及监禁3年。
如果在指明限期内,未有遵办纠正通知书;或申请中提供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资料;或妨碍房屋局局长或获授权人员行使条例草案所赋予的权力;或没有按房屋局局长或获授权人员的要求提供资料,最高罚款港币10万元及监禁2年。
注︰以上资料以主办方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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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FB@何永贤 Winnie Ho 、政府新闻网、简朴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