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偷养狗随时被收楼?女子拖狗外出惹怒街坊:咁多人养都冇人理 房委会揭2招可合法饲养

文: 翠文
51分钟前

【公屋养狗 / 房委会 / 屋邨扣分制 / 伴侣犬】近年本港积极推动“人宠共融”,唯公屋能否养狗的争议再次引爆网友热议。有公屋住户日前于社交平台发文,指目击有居民“光明正大”拖狗出入大厦升降机大堂,质疑有人违规养狗,随即引发网友讨论。

屋邨遛狗现象惹议 居民质疑规例形同虚设

事源有公屋住户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文并上传照片,显示一名女子在大厦升降机大堂拖着一只中型犬外出。发文者质疑该屋邨有多人养狗却无人监管,甚至出现光明正大拉出去遛狗的情况。

帖子随即引发网友热烈讨论,部分居民着重于环境卫生与噪音滋扰问题,指部分狗主未有彻底清理狗只排泄物,仅用卫生纸抹掉便算,残余屎渍严重影响公众地方卫生,亦有居民反映狗吠声及异味影响生活品质,甚至有大狗对邻居造成惊吓。另一边厢,亦有人主张人宠共存与心灵寄托,认为宠物能为长者或情绪病患者提供精神支柱,呼吁邻里之间多加包容,部分意见更指出若狗狗训练有素,不但能与居民和平共处,甚至有助提升家居治安警觉。

▼网友帖文+留言▼

房委会硬性规定:原则上禁止 特殊情况可申请

根据房委会现行规例,公屋租户在未获得事先书面同意前,严禁在租住单位内饲养狗只。房委会一般不会批准相关申请,仅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才会考虑给予有条件批准:

1. 服务犬: 视障或听障人士需要饲养受训的引路犬/导盲犬,可获准饲养。

2. 伴侣犬: 住户获医生推荐需要以狗只为伴作精神支柱。

署方补充,2003年推行的“暂准续养狗只计划”中所有获批的小型犬目前均已离世。房屋署曾回应立法会质询时明确指出,公屋人口稠密,考虑到环境卫生及噪音磨擦等因素,目前无意放宽政策让所有租户登记饲养新狗只,但现行机制已容许饲养猫只及仓鼠等小型不对邻居构成滋扰的宠物。

偷养狗只后果严峻 累计扣满16分可被终止租约

对于未经批准在公屋单位饲养狗只或未妥善管理宠物的行为,房委会已有明确的惩处机制。根据“屋邨管理扣分制”,未经业主书面同意在出租单位内饲养动物会被扣5分,而任由携带的动物到处排泄并弄污公众地方则会被扣7分。若公屋或中转屋住户在2年内累计被扣满16分,房委会会向违规租户发出“迁出通知书”,终止其公屋租约以收回单位。

资料及图片来源:Facebook@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香港房屋协会、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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