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楼后未完成公屋除名,会否影响家人居住资格?近日一名港人在网上发帖求助,指自己3年前购入物业后曾申请从公屋户籍除名,唯户主父亲一直拒绝签署文件,令手续至今未完成。他近日担心事件会影响父亲的公屋资格,甚至面临收回单位风险,引起大批网友讨论。有网友提醒或涉及申报问题,“你爸爸会被收回公屋,你可能会被房署告”;亦有人分享经验,建议尽快主动联络房屋署跟进。
买楼3年仍未完成公屋除名?港人忧父亲遭收回单位
近日有港人在Facebook群组“公屋讨论区”发帖求助,表示自己早于3年前已购入物业。按照规定,他当时曾主动向房屋署申请从公屋户籍中除名,但由于身为户主的父亲一直拒绝签署相关文件,令程序未能完成。
楼主表示,其后一直未有跟进事件,直至近日才再次想起相关问题,担心事件或影响父亲的公屋资格,因此发帖询问网友意见:“三年前我买了楼,主动去除名,但是是我爸爸不签,之后我没再理他。他会不会被人收楼?”
网友提醒2大风险:随时官司上身兼被收楼
帖文曝光后,不少网友提醒楼主应尽快处理事件,直言“现在会有刑事责任,小心”、“你爸爸会被收回公屋,你可能会被房署告”。部分人指出,若住户在资产申报期间未有如实申报物业资料,可能涉及虚假声明问题。
亦有网友认为事件拖延3年较为严重,“做事没计划没想过后果”、“买了楼现在才报,你最好打电话给主任问清楚”,提醒楼主不要再拖延,以免衍生更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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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分享经验:可直接向房署提交证明文件
另一方面,亦有不少有相关经验的网友则分享处理方法,表示即使户主拒绝签署,楼主仍可主动向房屋署提交除名申请及地址证明,证明已迁出并非实际住户,“自己除名应该不用他同意”、“可自己去房署交,不用户主同意签署”。
亦有人建议楼主直接联络房屋署主任说明情况,由房署协助跟进,“同主任讲出实际难处,会酌情处理”,认为现阶段最重要是尽快向房屋署主动交代事件及补交资料,以免日后因为申报问题引起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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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除名会影响户主?网友意见不一
至于家庭成员除名后会否影响户主及其他住户资格,网友则抱有不同看法。有网友认为,楼主除名本身未必直接影响父亲居住权,“你除名不影响老豆的”、“如果大于60岁,就有酌情”。不过亦有网友猜测,父亲拒绝签署文件,可能是担心因此失去现有单位或需要调迁,“除名少一个人就会有机会在资产审查,同时搬去一间细的公屋”、“你爸爸是否担心除个名就要换细单位?”
公屋家庭成员除名程序:租户自愿申请或房委会主动介入
翻查房屋署资料,香港公屋的家庭成员除名程序主要包括“租户自愿申请”及“房委会主动介入”两种情况。当家庭成员如子女长大搬迁、离世、结婚迁出等,户主可主动向房屋署提出申请删除该成员户籍。申请者需填妥《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表格HD422C),连同租约及相关证明文件副本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房屋署收到申请后会核实资料,约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及更新租约。若被除名人员无异议并签署知情确认,程序较为顺利。
公屋除名申请一般须符合以下3大基本条件:
若被除名成员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户主不能单方面强行办理除名,只能通过房委会内部记录更新,而不改变租约内容。此情况可导致户主面临租金负担增加等困难。
延伸阅读:公屋除名2026|成员搬走拒签名“被迫交1.5倍月租”!户主申请须符房署3大准则
房委会主动要求除名多因触犯“富户政策”
房委会偶尔会根据屋邨管理规定主动要求除名,尤以触犯“富户政策”或管理守则者为多。除名后若家庭成员不足以符合其所住单位面积标准,可能需迁往适合人数的新单位。除名并非一定能保持原租约续租资格。此外房委会强调租户需诚实申报家庭成员变动,不得隐瞒或虚报,违规者可面临取消公屋租约甚至举报奖励。为保障公屋资源公平分配,政府也鼓励居民主动配合除名程序。
来源:Facebook@公屋讨论区、房屋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