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80岁的资深电影人、天马影视文化控股有限公司前主席黄百鸣(原名黄柏鸣),因涉嫌于2017年公司公布卖盘前进行内幕交易,今日(9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处监禁5个月,并判罚款近10万元,另须向证监会支付约37万元的调查及诉讼费。他在儿女陪同下亲自到庭听取判决,随后获准以20万元保释等候上诉。
怂恿胞妹“低过0.2尽买” 辩称反话不获法官接纳
案情指,黄百鸣在2017年与第三方洽谈收购天马影视期间,涉嫌向胞妹黄洁珍提供200万元资金,并发送“低过0.2,尽买”的讯息怂恿对方扫货,最终令胞妹获利约103万元。虽然黄百鸣在审讯时曾辩称该讯息只是“反话”,意在劝阻胞妹购买,但有关说法不被法庭接纳。
官指上市公司主席具话语权 虽高龄仍不适合判缓刑
法官高伟雄判刑指,被告身为上市公司主席,握有绝对话语权,其违法行为已严重损害公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辩方求情时促请法庭考虑被告年事已高、过去从未犯事且已退休,名誉亦因本案扫地,希望判处非监禁式刑罚。裁判官高伟雄虽认同黄百鸣为香港电影业奉献一生、重犯机会低,但强调案情严重,被告即使面对名誉受损与心理压力,亦不能构成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的借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