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正招聘技工(舞台工作类别),起薪点为每月$19,535,港生活为大家整理技工(舞台工作类别)人工、职责、入职条件、学历要求及申请方法等详细招聘资讯。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 招聘懒人包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职位简介及职责
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现招聘技工(舞台工作类别),主要负责以下职责:
- 操作比重式舞台吊杆和电动系统,例如电脑吊杆系统和制造特别效果的旋转舞台,以及在督导下执行其他舞台操作工作。
- 在户内/户外场地协助组装、拆卸和搬运排练和表演用的家具、舞台设备和布景。
- 定期检查和维修所有舞台设备/设施及相关物品,并进行保养,以确保其时刻保持良好操作状况。
- 设计、维修、制造和保养金属制品、木制品和器具。
- 协助执行其他获指派的剧场/舞台支援工作。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薪酬及福利
薪酬:总薪级表第5点(每月港币19,535元)至总薪级表第8点(每月港币23,585元)。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入职条件及学历要求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完成剧场/舞台支援工作的正式学徒训练或认可训练课程,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 能以粤语/中文及简单英语沟通,能阅读简单中英文,以及能书写简单中英文。
- 通过适当程度的技能测试。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申请前注意事项
注:
- 申请人须于申请表上清楚填写其全部就业、学徒训练和训练课程情况,以及学历详情。申请人如未能提供所需的所有资料,或所填写的资料未能清楚显示申请人符合上述入职条件,其申请书将不获考虑。
- 申请人所有资历以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为准,截止申请日期后所获得的资历将不获考虑。
- 政府会测试所有应征公务员职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知识。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是所有公务员职位的入职条件。申请人必须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中取得及格成绩方会获考虑聘用。如申请人在申请公务员职位时仍未曾参加《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考获及格成绩,仍可作出申请。他们会被安排在招聘过程中参加相关《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申请方法
申请表格(G.F.340[(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谘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 下载。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可以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填写全部就业、学徒训练和训练课程情况以及学历详情。资料不全、逾期、未妥为签署、经传真╱电邮递交,或并非用指定表格递交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试及评核局所颁授学历的申请人,在现阶段毋须递交有关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将所有有关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电邮到ar-s-recruitment@lcsd.gov.hk。申请人请于文件副本每一页注明“申请技工(舞台工作类别)职位”及网上申请编号。
申请人如获邀参加遴选面试,必须提交有关修业成绩、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实其资格,并须提供副本以作记录。申请人如未能提交所需文件正本以供核实其资格,其申请将不获考虑。
申请人如获选参加技能测验,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十二至十六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遇到申请人数众多或其他特殊情况,可能需时稍长。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技能测验,则可视作经已落选。
获取录的申请人通常会按公务员试用条款受聘,试用期为三年。通过试用关限后,或可获考虑按当时适用的长期聘用条款聘用。须每周净工作45小时(不包括膳食时间);须接受职系/部门首长按所属工作类别作出的调派和调职安排,以及派往偏远地区(包括离岛)工作的安排;以及须穿着制服。或须轮班当值和不定时工作;担任外勤职务;接受在职训练;以及督导初级人员。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截止申请日期
15/01/2026 23:59:00
技工(舞台工作类别)招聘查询方法
联络地址: 新界沙田排头街1-3号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总部5楼文化事务部职系管理及支援组
查询电话: 2601 865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