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除名2026】一名居住公屋的港男通过社交平台发帖求助,称家中一名女成员已搬离公屋超过一年,却坚拒自愿除名及支付租金,令户主因入息审查必须将该成员资料纳入,最终被迫缴纳“倍半租”的高昂租金。根据房委会规定,公屋户主申请删除不在单位居住的家庭成员时,必须取得该成员本人签署同意,即若该成员不愿签字,户主便无法单方面完成除名手续,令公屋户主头痛不已。
公屋成员搬走超过1年拒“除名” 户主被迫交1.5倍月租
事情起于一名网友在Facebook“公屋讨论区”群组中发帖,讲述父亲为户主,家庭中一位女成员搬走逾一年仍拒绝除名及支付任何租金,逼使他们在入息申报中必须填报该成员资料,致使租金额激增,担心负担难以承受:“屋企有一成员已搬走(一年以上),她不肯除名,逼住入息审查要写埋她,搞到要交倍半租,但她一分一毫都没出过,请问可以点做?”
此外,楼主透露该女成员目前与伴侣同住另一单位,该伴侣同样是公屋户主,因伴侣未有加入她的名字,因此她无法成为该屋的合法成员,但不用支付租金。有网友留言猜测分析,指女成员有机会因担心恋情风险,“可能惊迟下被人飞,就搬返来”,因而拒绝配合除名程序。
帖文一出引发热烈讨论,部分网友提醒应谨慎留意该女成员的房产状况,以防日后在外置业后带来“瞒报”问题;亦有网友指出该女成员可能无法提供有效住址证明,“......她去男朋友度住的也是公屋,如除名她果边亦加不到名,咁住址证明给不到也是一个问题。因为理论上她是不可入住别人间公屋的”,令除名问题更加复杂。局外人虽有不同意见,有人建议及体谅女成员的处境,但户主强硬回应表示“不交租就除名”,表明不会轻易让步。
▼网友留言▼
另外有网友建议楼主如实向房署举报情况,并由当局指导如何应对难题。更有人建议楼主使用施压“招数”,可致函房署说明该成员已不在本址居住,“话她无系度住由几时几月起,讲话不想违反租约,欢迎派人检查”,暗示愿意接受房署上门检查,以此制造压力,“房署亦会追她签名,间接给了压力她,因为她话得系度住,就不可以不报入息,她不肯报,房署也会要求她除名”。
楼主对上述方法表示有兴趣,并留言回复网友称“再问下先”。此外,亦有人提议透过举报该女成员伴侣违规居住非家庭成员的行为。
公屋家庭成员除名程序:租户自愿申请或房委会主动介入
翻查房屋署资料,香港公屋的家庭成员除名程序主要包括“租户自愿申请”及“房委会主动介入”两种情况。当家庭成员如子女长大搬迁、离世、结婚迁出等,户主可主动向房屋署提出申请删除该成员户籍。申请者需填妥《删除家庭成员户籍申请书》(表格HD422C),连同租约及相关证明文件副本交回所属屋邨办事处。房屋署收到申请后会核实资料,约一个月内完成审批及更新租约。若被除名人员无异议并签署知情确认,程序较为顺利。
公屋除名申请一般须符合以下3大基本条件:
若被除名成员拒绝签署知情同意书,户主不能单方面强行办理除名,只能通过房委会内部纪录更新,而不改动租约内容。此情况可导致户主面临租金负担增加等困难。
房委会主动要求除名多因触犯“富户政策”
房委会偶尔会根据屋邨管理规定主动要求除名,尤以触犯“富户政策”或管理守则者为多。除名后若家庭成员不足以符合其所住单位面积标准,可能需迁往适合人数的新单位。除名并非一定能保持原租约续租资格。此外房委会强调租户需诚实申报家庭成员变动,不得隐瞒或虚报,违规者可面临取消公屋租约甚至举报奖励。为保障公屋资源公平分配,政府亦鼓励居民主动配合除名程序。
资料及图片来源:Facebook@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香港房屋署
公屋楼王名单|全港39条租置屋邨一览!市区海景/铁路沿线都有
【公屋置业 / 租者置其屋 / 绿表上车】住公屋随时变私楼?房屋局局长何永贤近日表示,政府正研究重推俗称“租置计划”的“租者置其屋”,探讨将现有公屋出售予租户。同时,当局承诺未来 10 年将提供逾 29 万个公营房屋单位,助基层市民上楼。消息一出,随即引来全港公屋户热议,大家都想知自己住紧条邨有没有机会“买断”做业主。全港现时已有 39 条租置屋邨,部份更拥有无敌海景!即睇你有没有份?
公屋劲多百万富翁?
有港人在香港讨论区以“有公屋同事认叻,声称公屋多百万富翁,生活远好过楼奴”为题发帖,指一位公屋同事向他透露,称公屋租金低廉“可以省好多钱”,更表示公屋里“卧虎藏龙”,有不少住户早已是百万富翁,“生活远好过班私楼楼奴”。
网友不意外:生活好过你
帖文引起热议,但不少网友表示毫不惊讶,认为香港有不少拥有百万现金的富裕人士居于公屋,“住公屋无儿无女!有1/2百万好易”、“唔系点有咁多富户不想搬”。更有人引述花旗银行的《香港千万富翁调查》,指“香港地每7个人就有一个有一百万现金”;亦有网友以“执纸皮阿婆”或“公屋户返乡买碧桂园”作例,暗指不少看似清贫的租户其实暗藏可观资产,财力远超想像。
▼网友留言▼
网友建议楼主举报赚赏金
面对传闻,有网友质疑“点解她申请到公屋?”亦有人建议楼主可向同事套料并举报,“叫她比个名你,等你赚到3千举报费”。有网友则认为,政府应再提高租金水平,以打击公屋富户问题,“超出资产上限,交富户双倍三倍租金”。
公屋富户难追查?网友:收埋啲钱有几难
有网友认为是“政策漏洞下的必然结果”,直指现时公屋政策存在多项漏洞,难以有效监管资产及收入超标的住户,“揾钱...就讲难啫~要转移收埋啲钱有几难呀”、“傻啦大把离岸账户你点查”。
更有声音指出,60岁以上公屋租户享有“永久免审查”待遇,即使资产和现金全部曝光,也不会被收回单位,仿佛拥有“免死金牌”。虽然部分公屋住户透过租置计划买楼,但网友认为这只属少数,“已经买左个单位了,她过千万都没问题”。
▼网友点睇▼
政府致力打击公屋富户问题
事实上,近年政府打击滥用公屋可谓不遗余力,今年房委会通过收紧公屋富户政策及打击滥用措施,大幅提高富户要缴纳的额外租金,由原先三级制改为四级制,最多交4.5倍租金,租金加幅高达到125%。现时公屋单位住户全是60岁以上人士,可豁免定期进行资产审查,但政府亦考虑提高公屋住户豁免入息及资产审查的年龄门槛。
根据《HKET》报道,资料显示目前约4分1公屋住户为60岁以上“全长者户”。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主席黄碧如于电台节目表示,当局应检视现时年满60岁或以上的全长者公屋住户,获豁免入息及资产审查的做法,建议将年龄要求提高至65岁,以免影响公屋流转的持续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