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申请破产,破产是一个复杂的法律程序,涉及多方面的考量与影响。本文将详细解答在香港申请破产的相关问题,以更好地理解破产的意义及其后果。
3.21起调升破产欠薪基金上限
由3月21日起,将调升基金遣散费特惠款项的款额上限,由首10万元及余额的一半,调升至首20万元及余额的一半。修订将适用于该日或其后所衍生的遣散费债项,以助加强保障雇员在企业倒闭时,可获得的遣散费权益。
破产FAQ
- 1. 什么是破产?
- 2. 申请破产的目的
- 3. 申请破产程序
- 4. 申请破产所需文件
- 5. 申请破产费用
- 6. 破产好处
- 7. 破产坏处
- 8. 破产对日常生活影响
- 9. 破产对配偶影响
- 10. 破产对家人影响
- 11. 破产令为期多久?
- 12. 破产后果会对工作有什么影响?
- 13. 申请破产后,是否还要继续还款?
- 14. 申请破产,债权人会停止追债吗?
- 15. 破产程序及时间表
- 16. 如何从破产的影响中恢复过来?
- 17. 可以申请多少次破产?
- 18. 破产令解除后,原先拥有之财产会归还吗?
- 19. 破产前的资产转移有追溯期吗?
- 20. 破产以外的其他选择?
1. 什么是破产?
破产是指一个人或企业无法偿还其债务,并由法院进行法律程序以解决此财务困境。在香港,破产程序通常由债务人或债权人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会根据《破产条例》颁发破产令,并指定受托人负责管理破产人的资产,以公平地分配给所有债权人。
2. 申请破产的目的
申请破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合法地解除债务负担,并保护债务人免受持续的追讨行动。透过破产程序,债务人的资产会被管理和变卖,以偿还部分或全部债务。此外,破产令会暂时停止债权人的追索行动,使债务人能够重新开始生活。
3. 申请破产程序
申请破产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 填写必要表格:包括《债务人破产呈请书》和《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债务人破产呈请)
- 缴交费用:需向破产管理署缴交约8,000港元以支付各项费用
- 宣誓和见证:对相关文件进行宣誓和见证
- 提交至高等法院:缴交法庭费用1,045港元并提交所有文件
- 在高等法院登记处柜位取得破产案编号,并向高等法院登记处高级司法书记:
- 取得聆讯的日期和时间;
- 把登记处发出的2个粘胶标签的其中1个贴在呈请书上,并保留余下的1个;
- 在呈请书的“注明”部分填上存档日期;
- 在呈请书背页的“存档日期”部分填上存档日期和时间
- 把呈请书和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各影印2份副本,以供呈交给破产管理署和自行保留记录(申请人可使用八达通卡在高等法院登记处缴付订明的影印费用)
- 向高等法院登记处柜位提交呈请书和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的正本,呈请书的2份副本和余下的标签。待文件盖印后,取回呈请书的2份副本
高等法院的开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下午2时至下午5时30分
完成上述步骤后,应向破产管理署提交文件︰
- 向破产管理署提交文件︰向破产管理署接待处提交1份呈请书的盖印副本和1份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的副本
- 取得问卷和表格︰破产管理署接待处取得一份初步讯问问卷和一份每月收入及开支评估表格
- 聆讯及颁布破产令:法院将安排聆讯,若批准则颁布破产令
4. 申请破产所需文件
申请破产需要准备以下文件:
- 《债务人破产呈请书》
- 《资产负债状况说明书》(债务人破产呈请)
- 所有未偿还债务的详细资料
- 财务状况声明
- 法院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5. 申请破产费用
在香港申请破产的主要费用包括:
- 向破产管理署缴交约8,000港元
- 法庭费用约1,045港元
总体来说,整个过程的总费用大约在9,045港元左右。
6. 破产好处
- 解除债务压力:一旦获得破产令,所有未偿还的可证明债务会被解除,让您不再承担巨额负担
- 停止追讨行动:法院颁布的破产令会暂时停止所有债权人的追索行动,使您能够喘息
- 重新开始:经过四年后(若首次破产),您将能够重新开始生活,不再受过去财务问题困扰
7. 破产坏处
- 信用损失:一旦被裁定为破产,您的信用评分将受到严重影响,未来借贷将变得困难
- 财产被接管:所有资产都会被受托人接管并变卖,以偿还债权人,包括现金、房地产等
- 职业限制:某些职业如律师、会计师等可能因为破产而受到限制或失去执业资格
8. 破产对日常生活影响
- 破产人士需将所有余钱交给破产官,生活必须节俭,不能奢侈消费
- 破产管理机构可能要求检查破产人士的居所
- 除非有充分合理理由,破产人士不能进行以下活动:
- 乘坐出租车
- 申请贷款
- 投资物业
- 购买基金
- 保险供款(即使是破产前已签署的定期保险供款也不行)
- 破产人士可自由旅行,但旅费需由他人支付,不能使用自己的资产或收入
- 每次出入境前,破产人士需通知破产管理机构,并提供行程和住宿资料,需在指定期限内返回,否则可能延长破产期限
9. 破产对配偶影响
在香港,配偶不会自动承担因另一方破产而导致的财务责任。然而,如果夫妻共同拥有资产,则这些资产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共同拥有的房屋可能需要出售以偿还债务。
10. 破产对家人影响
家人的生活质素可能受到影响,包括居住环境和经济状况。若家庭成员依赖于该名成员的收入,他们可能需要调整生活方式以适应新的经济现实。
11. 破产令为期多久?
一般而言,首次获得的破产令有效期为4年。如果之前曾经被裁定为破产,那么新的一次裁定有效期将延长至5年。在某些情况下,如违反法律规定或不合作行为,这一期限可能会延长。
12. 破产后果会对工作有什么影响?
在获得破产令后,可能无法从事某些职业,如律师、保险代理等。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您是公务员,上级部门也将被通知此情况,可能影响升迁机会。
13. 申请破产后,是否还要继续还款?
一旦获得了正式的破产令,大部分可证明的债务将被解除,因此不需要再继续还款。不过,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因欺诈而造成的欠款仍需偿还。
14. 申请破产,债权人会停止追债吗?
是的,一旦法院颁布了破产令,所有债权人的追索行动将立即停止。这意味着他们不能再进一步追讨欠款或采取法律行动。
15. 破产程序及时间表
整个申请过程通常需要数周至数月不等。具体时间取决于案件复杂性及法院工作负荷。一般而言:
- 提交所有文件后约需1至2周安排聆讯
- 法院裁决后,再加上受托人处理资产所需时间,大约需要几个月才能完成整个程序
16. 如何从破产的影响中恢复过来?
恢复过程包括修复信用评分、建立新的财务计划以及寻求专业意见。建议参加财务管理课程以增强理财能力。此外,可以考虑逐步建立信用纪录,例如使用小额贷款或信用卡,但要确保按时还款以改善信用评分。
17. 可以申请多少次破产?
在法律上并没有限制每个人能够申请多少次破产,但每次申请之间必须遵循一定规定。如果再次申请时曾经被裁定为破产,那么新的裁定有效期将延长至五年,而不是四年。
18. 破产令解除后,原先拥有之财产会归还吗?
一旦解除破产令,大部分债务将被免除,但原先拥有之财产不会自动归还给债务人。资产在申请时已被受托人接管并变卖,用于偿还债务,因此债务人在解除后不会获得任何资产返还。
19. 破产前的资产转移有追溯期吗?
为了防止某些人在面临破产前将资产转移以逃避债务,主管机关或受托人将调查破产申请人在提出破产申请前如何处置其所有资产。法律规定,对于在破产呈请前五年内以低于市价进行的交易,破产官有权提出追讨要求。如果债务人在破产呈请前转移资产以偿还其他债权人,破产官可在呈请后的半年内追讨这些交易。对于涉及配偶、亲戚和生意合伙人等联系人的情况,追讨期限则延长至两年。如果发现有人企图以欺诈手段转移任何资产,该破产人可能会面临刑事起诉。
20. 破产以外的其他选择?
除了申请破产外,债务人可以考虑以下其他选择:
- 个人自愿安排(IVA):这是一种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减少或重组债务的方法。由债务人委托专业人士向债权人提出偿还债务的建议,目的是让债务人按自己的还款能力偿还债务。有关的申请需经由法庭核准,对所有债权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成功申请个人自愿安排之人士会留下公开纪录,在破产署的特备名册内,公众可以查看得到有关纪录。
- 债务重组(DRP):由债务人主动向债权人提出偿还债务的建议,目的是让债务人按自己的还款能力偿还债务。过程中由债务人直接与债权人联络,而无须缴付任何专业人士费用。
- 寻求专业咨询:寻求财务顾问或法律专家的意见,以找到合适自己的解决方案。
注︰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