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食品 / 食品安全 / 酸奶 /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 / Threads】发现冰箱深处的过期食品还能吃吗?近日有网友在 Threads 分享进食了一盒过期645日的酸奶,更连日在网上发文“报平安”引发全城热话。虽然事主暂无肠胃不适,但香港食物安全中心警告,乳制品属容易腐坏食物,一旦过了“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期限,即使外观及气味正常,进食后仍可能引致严重食物中毒。本文为你拆解食用日期标签的区别及冰箱存储的致命陷阱。
冰箱翻出过期645日酸奶 事主闻过无异味后试食
事主在 Threads 发文,分享自己在冰箱翻出一盒未拆封酸奶,发现包装标示保存期为25日,日期为2024年12月18日。按贴文发布时间推算,该产品已过期约645日。
照片所见,酸奶为“牧质调 MOOOO STYLE”鲜奶酸奶。产品外观仍呈白色绵密,未见明显分离情况。事主表示,打开包装后先闻过味道,觉得“没有怪味”,于是尝试吃了一口,结果其后吃掉约半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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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食物是否安全不能只靠肉眼、气味或口感判断。尤其是乳制品如标示“此日期或之前食用”,有关日期属食物安全指标;食安中心指,这类容易腐坏食物在限期过后可能对健康构成风险,不应食用。
吃完半盒后,再吃剩余部分 事主连日留言报平安
贴文发布后,不少网友担心事主情况,纷纷留言追问“还活着吗”、“求后续”。事主其后在留言区多次更新,称当晚见自己没有即时不适,便把余下酸奶也吃掉。截至事主其后更新时,他称自己“还活着啦”,并表示暂未有肠胃不适。
有人追问有否腹泻时,事主亦回复称没有。不过,事主个人的短期情况并不能证明过期乳制品安全。进食受污染食物后,出现不适的时间和症状会因食物污染物、进食分量及个人体质而异;如食后出现腹痛、腹泻、呕吐、发烧或其他不适,应尽快求医。
网友疯狂追问后续 有人戏称“82年的酸奶”
最多人关心事主身体状况,有人留言“追踪看后续”、“已存,求后续”,更有笑称建议每半小时报平安。有人见贴主一段时间未更新,亦担心问:“会不会出事?”有人称事主是“勇者”,亦有人分享自己曾吃过过期约两星期的乳制品而未有不适,但同时认为过期645日实在太夸张,不应随便模仿。
不少留言将事件当作网路笑话,有人把酸奶封为“82年的酸奶”,戏仿陈年佳酿。亦有人以“加入牛奶隔天变全新一盒”等说法开玩笑。这些内容只属网友笑话,并非食安建议,读者切勿模仿。
酸奶过期还可吃吗?先分清“use by”与“best before”
香港预先包装食物会按情况标示两种日期,两者意思不同:
日期标示 | 代表意思 | 食安中心建议 |
|---|---|---|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Use by | 关乎食物安全,常见于容易腐坏食品 | 过期后不宜食用 |
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 | 关乎品质,例如味道、口感及外观 | 如妥善存储,过期后未必不能吃,但品质可能下降;如已变坏则不可食用 |
冰箱不是时光机 未开封也有存储风险
不少人误以为“未拆封+一直放冰箱”便代表食物必然安全,但食安中心提醒,所有保质期均基于食物未开封及按照制造商指定方式妥善存储。冷藏只能减慢部分微生物生长,并不能令食物永久保鲜。若家用冰箱温度不稳、曾长时间开门、停电、食物曾被放在室温,或运输期间冷链中断,均可能增加风险。
资料及图片来源:Threads@dolala9网友、香港食物安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