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户买100万年金恐超额收楼?拆解富户申报政策 满足1个条件即合法豁免审查

文: 翠文
5小时前

【公屋 / 富户政策 / 香港年金 / 资产申报 / 收楼】拥有100万资金购买香港年金的公屋户,会否触犯富户政策的资产申报上限而面临被房屋署收楼?近日有公屋户忧虑购买政府年金会被计入家庭总资产,引发网友热议。根据房委会指引,年金的现金价值及退保价值在计算上有方法;只要满足“一个关键条件”全家可合法豁免申报入息及资产,本文为你拆解公屋户买年金的资产陷阱与免审查条件。

公屋户忧买100万政府年金触犯富户政策

帖主在群组发文问道:“住公屋,买一百万政府年金,计不计资产内,如果计,一定超过,可能要搬走?”有网友回复称,如户内家庭成员全部年满60岁,便无需再申报资产;亦有人留言关注资金来源问题。公屋住户是否需要申报入息及资产、资产是否超出门槛,以及年金相关金额应如何填报,均视乎租约家庭成员、住户的申报类别及房屋署指示。

全户60岁或以上 可豁免申报入息及资产

根据房委会现行“富户政策”,如公屋住户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可获豁免申报家庭入息及资产。重点是“所有成员”均须符合年龄要求;若户内有一名未满60岁的认可家庭成员,便不能单凭户主或部分成员已年满60岁而获得此项豁免。

除全户长者外,所有成员均领取综援、所有成员均合资格申领或正在领取伤残津贴,或由上述类别组成的家庭,亦可获豁免作入息及资产申报。不过,获豁免并不代表无需履行任何申报责任。住户仍须按房屋署安排申报居住情况及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等资料。

一般住满10年公屋户 每两年申报一次

一般公屋住户在单位居住满10年后,须每两年按富户政策申报一次家庭入息及资产。部分通过“批出新租约政策”或“公屋租约事务管理政策”获批租约的住户,则不论居住年期,也须每两年进行申报。

房委会规定,如住户家庭入息超过现行公屋入息限额5倍,或家庭总资产净值超过现行公屋入息限额100倍,便须迁离公屋单位。住户如在香港拥有住宅物业,一般也须迁离公屋单位,惟获豁免于富户政策的住户另按相关安排处理。

年金如何计资产?

“政府年金”一般是指香港年金有限公司推出的香港年金计划。住户一次过缴付保费后,会按计划条款获得定期年金收入;但在公屋富户政策下,房屋署会否把已缴保费、保单的可提取金额、退保价值或其他权益纳入资产,以及年金收入是否及如何计入家庭入息,仍须按房屋署对个案的指引处理。

因此,帖主所指“100万元若计入资产便一定超标”未必成立。是否超额,除取决于年金的申报计法外,也要视乎家庭人数、适用入息限额及家庭其余资产总额。

公屋住户如正考虑购买年金,或已持有年金保单而将收到房屋署申报表,宜保留保单条款、缴费证明、现金价值或退保价值等文件,并向所属屋邨办事处或房屋署申报办事处作查询。

资料来源:Facebook@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香港房屋委员会

香港年金有限公司的年金计划,其已缴保费、保单现金价值或退保价值,以及年金收入,在富户政策下的具体申报及计算方式,公开资料未见直接列明,应向房屋署查询。

根据房委会现行“富户政策”,如公屋住户所有家庭成员均年满60岁或以上,可获豁免申报家庭入息及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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