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入息审查 / 固定底薪 / 超出限额 / 房署 / 资格复核】申请公屋入息审查必须留意固定底薪的计算盲点!近日有公屋申请人因小产请假导致实际月入跌至$7,000,但在接获房署详细审查时,却被指其职位属“固定薪金”,必须按合约底薪$11,800计算,最终惨被判定超出入息上限,随时面临取消资格。究竟房署对“固定”与“非固定”薪金的计算方法有何差异?突发情况导致收入大减又应如何提出复核?
公屋女实际收少近$5,000仍被判“入息超额”?
帖主在“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表示,她以前月薪 $11,800,但自小产后体力不足,无法满足全月工作日数,实际每月只收到约 $7,000。本以为人工明显减少应不会超出入息限额,却在接到详细资格审查电话时,被房署主任告知会以“固定薪金”$11,800计算,判定她超出入息上限。帖主担心会因此被取消申请,要由头排过。
网友反应两极 有人揭审查计算盲点
帖文引来不少网友讨论。有网友提醒:“半年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恢复”,指即使被取消申请,仍有机会恢复原有申请编号。不过亦有网友表示困惑:“唔系睇近半年收入咩”,反映不少人对房署入息审查的计算方法存在误解,以为只要近半年实际收入减少就能通过审查。
“固定底薪”与“非固定底薪”计算方式大不同
根据房委会官方《入息及资产净值计算方法和所需文件及声明书》,申请人的收入计算方式,会按雇佣性质分为“固定底薪”及“非固定底薪”两大类,计法完全不同:
比较项目 | 固定底薪人士 | 非固定底薪人士 |
|---|---|---|
计算基础 | 以填报日前一个月的固定底薪金额为准 | 以连续受雇期间,过去六个历月的收入总额除以六个月平均计算 |
是否受实际出勤日数影响 | 不受影响,即使实际返工日数减少,仍以合约列明底薪金额计算 | 受影响,实际收入按月波动时,会反映在六个月平均数当中 |
适用对象 | 一般全职、有固定月薪合约的雇员 | 兼职、日薪、佣金制、收入不稳定人士 |
所需证明文件 | 雇员薪金证明书(一般为3个月内) | 过去6个月收入证明及相关声明书 |
网友建议提供证明文件复核
有网友建议帖主向房署解释情况,并提供相关医疗证明、粮单等文件,证明实际收入已大幅减少,并非刻意隐瞒或虚报。亦有网友指出,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一般可在接获通知后以书面提出复核。不过网友普遍认为房署对“固定底薪”的定义较为严格,建议帖主尽快与房署沟通,了解具体计算方法及可行的申诉途径。
资料及图片来源:FB@公屋讨论区 - 香港facebook群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