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身住公屋想申请居屋,户主却离家出走,应该如何是好?近日有女网友在Facebook群组分享,自己的老公作为公屋户主却离家出走,自己则和15岁的儿子同住在公屋中,想填写绿表申请居屋,因此发帖求助网友。不少人则急劝楼主先做两件事,才能保证自己与家人申请居屋的权利!
港女户主伴侣离家出走
如果老公身为公屋户主却离家出走,自己想要申请居屋,应如何是好?近日有女网友在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分享,“我老公系户主,佢离家出走,未离婚。我同十五岁儿子仍然住在公屋”,楼主询问现时想申请绿表居屋,而不加老公的姓名一事是否可行。
欲申请居屋被劝先做2事
有网友则急劝楼主应该尽快完成以下2件事,包括单方面申请离婚以及向警察申报伴侣失踪。网友指在没有离婚的状况下,并非户主身份的楼主只能够用白表,即“私营房屋住户、公屋或居屋业主的家庭成员,以及符合资格的单身人士”身份申请居屋/绿置居,并且亦一定要申报有伴侣,又或以儿子名义申请。否则在未离婚的状况下,后续有机会出现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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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质疑:楼主不想离婚?
不过亦有网友质疑楼主并不想离婚,猜测楼主想要成为新户主,占有属于其伴侣公屋,或者趁机享用平价买居屋的机会。
详细申请资格/处理方法
有关绿表申请及白表申请者定义及详细申请资格准则,可以参考香港房屋委员会的资讯。
有关租户在入住公共租住房屋(公屋)后,若家庭状况有所变更,必须立即通知所属屋邨办事处/分区租约事务管理处,并根据现行政策和程序作出相关的申请,以便更新有关记录。若户主长期失踪,或未能履行申报责任,同住的认可家庭成员应尽快以书面方式,向所属屋邨办事处据实通报。
来源:HKET图片库、Facebook群组“香港公营房屋讨论区”、房委会
老汉惨遭妻子逐出公屋!网友惊爆做“这件事”排1人单位快3年上楼?
【公屋 / 家庭纠纷 / 住屋危机 / 一人公屋 / 缩短上楼时间 / 金】家庭纠纷若演变成住屋危机,往往令子女左右为难。近日,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分享,指其父母因激烈争吵,父亲被身为户主的母亲赶出公屋单位。面对父亲无家可归的困局,事主发文询问申请“一人公屋”或“简约公屋”的门槛与轮候时间,随即引发网络热议,更有“高人”指出一项关键程序可大幅缩短上楼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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