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成员姜涛认不小心驾驶
案情透露,事发于当日凌晨约4时,姜涛独自驾驶私家车沿坚道西行。期间他因分心伸手向后座拿取帽子,导致车辆失控,左前方撞上路边护栏,造成公物受损。意外后,姜涛留守现场并主动报警,诚实向警员交代肇事经过,并承诺愿意赔偿损毁的护栏。
裁判官接纳初犯有悔意
辩方求情时指出,姜涛属初犯且深感悔意,强调事件纯属一时失误,案中并无他人受伤。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接纳其解释,裁定姜涛罪名成立,判处罚款1,000港元。至于姜涛涉及的其余两项传票控罪,早前已透过书面认罪方式处理完毕。
案件编号:ESS7790/2026